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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村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植树周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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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| 信息编发:平阴县司法局
| 发布日期:2010-03-11 |
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,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惩戒、教育功能,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孔村镇司法所经过前期策划,于3月10日—16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义务植树周活动。根据矫正对象业余时间难统一的实际状况,采取人性化管理模式,将14名矫正对象分成3组,让其自行选择义务植树时间,每人保证最少植树10棵。 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,使他们体验到劳动的艰辛,也感受到在劳动过程中的乐趣,增强了社会责任感,同时能较好地减轻矫正对象的罪责感,树立起回归社会的信心。 孔村司法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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